Thursday, April 1, 2010

貿消部打擊盜版活動‧模棱兩可!

(森美蘭‧芙蓉)全國青少年事務局主任兼馬青中委李麒昌非議貿消部打擊盜版活動的標準模棱兩可,並希望貿消部勿因受到國際組織的壓力而剝奪消費者的權益。

他說,若政府修正1987年版權法令,意味著即使只擁有1片盜版光碟也會受到對付。很多无辜者将被处罚!

“在網絡發達的時代,一些手機公司通過免費下載100萬首歌曲進行促銷活動,試問這是否同樣抵觸了版權法令?”贸消部和版权公司如果向这些消费者采取行动,如同先斩后奏!本来是免费,最后又让版权公司收费!

他認為,貿消部打擊盜版活動的標準非常模糊,以致一些機構有機可乘向商家征收播放歌曲費用。

我们不反对执法单位打击盗版,但却不可指鹿为马,处罚无辜受害者

保护知识权必须建立在透明及合理的基础上,不是为暴利为基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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